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06

2017112日,深圳华昱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组织召开了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深圳华昱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山东富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润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深圳市世房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化工程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专家组成,与会专家、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验收调查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位于龙岗区境内,工程起点接清平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龙景立交处(K7+680),向北跨越布吉吉华路、平南铁路、坂李大道和机荷高速公路(东段),继续向北与平湖街道的富安西路相交后,在平湖嘉湖路上平行高架,终点位于K16+188的金龙A收费站,全长8.508km,设计速度80km/h,共设特大中桥6座,总长3375m,占线路总长的39.67%。全线设置涵洞12道,互通交叉2处,主线双向六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路幅宽度32米。

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于20108月动工,20138月完成施工,于20139月开始投入试运营,道路实际完成部分全长8.508km,项目共占地1118.5亩,根据建设单位统计,2015年平均36816/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相关附件,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现有线路走向、公路长度、主要工程内容等与工程设计方案、原环评报告及批复情况基本一致。

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营阶段采取了有效、可行的声屏障、绿化带、低噪路面等噪声防治措施,双沟排水系统、收集池、人工湿地等水环境保护设施,事故应急处、加强防撞栏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三、验收结论

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施工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深圳华昱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怡

联系电话:13823120612

公示期:2017116~20171226

 

附件:

1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清平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7+680~K16+188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深圳华昱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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